今年全國知識產(chǎn)權宣傳周主題是“加強知識產(chǎn)權法治保障、有力支持全面創(chuàng)新”。如何通過法治保障創(chuàng)造者智力勞動成果,占領市場先機,是實務中常見的難題。隨著經(jīng)濟水平提高和文化需求增強,日常生活中人們除了追求產(chǎn)品的實用性,也關注相同產(chǎn)品的美感,追求其藝術性,因此實用藝術作品出現(xiàn)多元化發(fā)展。本文將以實用藝術作品視角探討知識產(chǎn)權保護方式的選擇,對知識產(chǎn)權的常見類型進行介紹,進而啟發(fā)知識產(chǎn)權保護與布局的思維模式。
實用藝術作品的定義
顧名思義,實用藝術作品包括“實用”和“藝術”兩方面。凡有實際用途的或混合于某一實用物品中的藝術創(chuàng)作,不論是手工藝品還是以工業(yè)方法生產(chǎn)的作品,均為實用藝術作品。常見的實用藝術作品有富有美感的家具、由陶瓷工藝成型的器具(如:碗、杯子等)等日用工藝品,也包括有一定造型和色彩裝飾的臺燈、鐘表、玩具積木、香水瓶、有圖案設計的地毯等。
二、實用藝術作品保護與維權的選擇
實用藝術作品因為具有藝術性,可通過著作權進行保護。同時其體現(xiàn)出一定的美感和審美意義,具有顯著性和區(qū)別性,基于該性質和特點,也可采用外觀設計或者商標進行保護。以下分別從著作權保護、外觀專利權保護、商標權保護三個角度對實用藝術作品保護進行闡述。
(一)通過著作權保護與維權的方式
1.采用著作權保護的法律依據(jù)
我國《著作權法》未明確將“實用藝術品”列為保護客體,但是,根據(jù)《伯爾尼公約》第2條第1款將“實用藝術品”(worksofappliedart)列為“文學藝術作品”的范圍。《伯爾尼公約》第2條第7款允許成員國規(guī)定適用著作權法保護實用藝術品的范圍和條件,同時特別強調:如果實用藝術品的來源國沒有對實用藝術品提供專門保護,實用藝術品應作為“藝術作品”(artisticwork)受到保護。
我國國務院于1992年頒布的《實施國際著作權條約的規(guī)定》明確要求對外國實用藝術作品進行為期25年的保護。根據(jù)該規(guī)定外國實用藝術作品在中國受到相應保護,因此對國民完成的實用藝術作品進行著作權保護,可以消除我國著作權法在保護外國國民與我國國民著作權方面的差異和不平等待遇。
2.要點提示
(1)實用藝術作品取得權利時間
實用藝術作品創(chuàng)作完成時取得著作權,不必諸如專利、商標向國家有關行政部門申請及審查符合條件后取得專利權或者商標權。依據(jù)為著作權法第二條第一款“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fā)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的規(guī)定。需要進一步說明的是,實用藝術作品自創(chuàng)作完成時即可獲得著作權保護,但是該著作權存在變數(shù)。如果權利人在行使權利過程中,被相關部門認定該實用藝術作品不符合著作權法的要求時,無法構成作品的情況下將無法得到著作權保護。
(2)實用藝術作品不保護實用性,只保護藝術性的原理
實用藝術作品是有實用功能的藝術品,兼具實用性和藝術性。但著作權法只保護思想的表達,不保護思想本身。實用功能屬于思想的范疇。故在對實用藝術作品進行著作權法保護時,需要將其實用性和藝術性分離,只保護其藝術表達,不保護其實用功能。那些在物理或觀念上無法分離實用性和藝術性的實用藝術作品不能得到著作權法保護,否則無異于保護思想,有違著作權法立法目的。
(3)實用藝術作品受到法律保護的標準
作為美術作品保護的實用藝術作品除需要滿足作品的一般要件外,還需要滿足美術作品的特殊要件。具體而言,實用藝術作品的藝術性,在獨創(chuàng)性要件判斷過程中,該實用藝術作品應達到美術作品的創(chuàng)作高度。
3.維權方式
實用藝術作品自創(chuàng)作完成之日起取得權利,權利人可選擇國家行政機關進行版權登記也可自行保存設計底稿,該過程應注意相關數(shù)據(jù)的電子留痕。對侵犯著作權的行為,權利人對侵權行為通過公證、投訴等方式進行民事訴訟、刑事訴訟、行政裁決的方式解決。鑒于侵犯著作權存在構成侵犯著作權罪的可能,權利人可以啟動刑事訴訟,打擊力度可能更大。
(二)通過外觀設計專利保護與維權的方式
1.采用外觀設計專利權保護的法律依據(jù)
專利分為發(fā)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專利法第二條第4款,外觀設計,是指對產(chǎn)品的整體或者局部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yè)應用的新設計。由此可知,外觀設計專利權保護的客體與實用藝術作品存在重合,但其對藝術性要求低于實用藝術作品。
(三)通過商標權保護與維權的方式
1.采用商標保護的法律依據(jù)
《商標法》第八條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qū)別開的標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shù)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第九條申請注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征,便于識別,并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2.要點提示
根據(jù)商標法規(guī)定,商標權應具有顯著性,區(qū)分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的功能,如麥當勞或者肯德基的三位立體雕塑注冊了立體商標,但是諸多實用藝術作品不存在區(qū)別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的目的,因此采用商標保護實用性藝術品需要根據(jù)具體需求,并結合該作品是夠能夠符合獨創(chuàng)性要求進行規(guī)劃。
3.維權方式
同樣的,與著作權侵權糾紛相同,侵犯著作權糾紛可以通過民事訴訟、刑事訴訟、行政裁決的方式解決,要維權找【設計之窗原創(chuàng)作品法律維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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